阿拉伯之春前中东和北非地区的战略性非暴力抵抗

演示一

主持人:大家好!我是国际非暴力冲突中心的内容开发助理杰克·派屈克。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阿拉伯之春前的中东非暴力战略抵抗》。演讲者是特拉维夫大学国家安全研究院副研究员和讲师贝妮迪塔·贝提博士,她也是大西洋理事会的成员。她同时也为政治风险咨询公司、国际组织、外国使馆等提供安全和政策咨询。在加入国际非暴力冲突中心之前,她曾在拉丁美洲、中东和美国的非政府组织与研究机构工作,专注于人权,内部冲突和政治暴力等议题。

贝妮迪塔·贝提博士还曾经担任塔夫茨大学和哈佛大学的研究员和讲师,以及美国国会政策助理和莱特学院的研究员,她的研究包括中东的政治暴力和冲突,社会运动理论和非暴力战略等,具体研究方向是武装团体的政治整合,民主化,安全部门的改革和法治等。贝提博士尤其在武装团体的政治参与、人权和中东政治方面著述颇丰。她的两本与该主题相关的专著即将由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出版社出版。她也经常在期刊、汇刊和政策出版物上发表相关领域的文章。除此之外,她还长期和《基督教科学观察》杂志合作。

贝提博士拥有博洛尼亚大学中东研究的学士学位,塔夫茨大学法莱茨学院国际关系和安全研究的硕士和博士学位。她的推特账号@benedettabertiw。下面我就把话筒交给贝妮迪塔·贝提博士博士。

贝妮迪塔·贝提博士:谢谢杰克,正如杰克的介绍,我今天的演讲是从政治科学的角度来考察公民社会的战略性非暴力抗争,武装团体的政治参与和公民社会的相互作用。我做这方面的研究已经有几年了,我主要关注拉丁美洲中部的战略性非暴力抗争,我也关注其他地区,比如中东和北非地区的战略性非暴力抗争。当阿拉伯之春发生的时候,我已经在这一领域研究了很长时间。今天我想就这个被称为阿拉伯之春的社会运动提供一些背景知识。我之所以做这个研究是因为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当我们考察中东和北非的社会运动时,西方媒体大多认为这个地区的运动是突然发生的,这些国家的公民走上街头反抗政府是一个分水岭,在此之前一点迹象都没有,公民社会完全不存在,或者说是处于一种休眠状态。我不认为那是看待社会政治运动的正确方式。如果深入研究、分析这个问题就会发现,其实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以前,这个地区的社会运动就已经逐渐形成,是一系列的行动累积之后才导致了阿拉伯之春的爆发。这就是我今天想要阐述的观点。

演示二

我想从事实层面开始这个话题。在中东和北非国家的民众大规模走上街头之后,国际社会都感到很震惊,因为我们没有看到这些国家存在共同的社会基础。确实有一些很重要的原因让我们没有看到这个基础,比如数据不足,从政治科学的角度建立政治革命的模型有一定的难度;比如中东和北非地区范围很广,民族多种多样,社会状况非常复杂。要把这些复杂的社会经济背景,不同的发展程度,不同的人口特点,或者说很丰富,很不同,很多元化的国家放在一起进行研究,预测出一个一致的趋势是很困难的。还有一个让我们难以预测到阿拉伯之春这个剧烈挑战现实的社会运动的发生,预测到这些国家民众的觉醒的原因是,我们过去几年的研究大多数着重于分析系统的稳定性,而非分析那些一直存在的裂痕,所以会出现这种稳定孕育稳定的假设困境。专制统治看起来非常顽固,几乎是与生俱来的植根于这个地区的政治形态。所以我们很容易相信,这个地区几乎不可能发生民主运动,政权统权者的稳定是正常的而不是例外。

让我们看看中东2010年的情况:卡扎菲对利比亚的统治是从1969年开始的。阿萨德家族对叙利亚的统治是从 1971年开始的,萨利赫对也门的统治是从1978年开始的,阿里对突尼斯的统治是从1987年开始的,穆巴拉克对埃及的统治是从1981年开始的。如果我们把重心放在政权的统治时间上,我们就会相信这些国家的统治者是毫无例外地非常顽固,非常稳定的,他们强力控制经济,控制公共空间,他们对待反抗者的方式是镇压和收买相结合。他们通过军事镇压和内部防卫,通过挑起内部冲突等形成一种恐怖的文化来进行统治。当恐怖不起作用时,他们还有一个以“人民的大救星”自居的系统来控制社会。因此,通过控制和收买,通过让社会原子化、相互隔离来保护其政权。从这个角度看,这些政权的确都很顽固,也很稳定。但是如果我们把重心放在这些国家人民的生存状况上,就可以看到这些政权实际上并不稳定。从2002年到2009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年度报告》中的观点非常明确:如果你只关注政权,你会觉得政权很稳定,但是如果你关注人民,关注他们的个人发展,关注他们的生存困境,关注他们面对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环境等各方面的挑战,你就会看到另一幅完全不同的图景。仅仅通过改变看问题的角度,从观察其政权到观察其人民,我们就会发现,引起社会变革的裂痕早已存在。如果你只观察其政权,你就会认为这一地区没有公民社会、没有公民组织,或者说公民社会没有做出任何有意义的反抗政权的行动。

我的观点是,即使公民社会没有采取西方社会所认为的那种对政权有标准反抗意义的行动,但是只要公民社会存在,它们通过社区建议形成了另一种现实,这一现实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对政权的挑战。

基于这个角度,我想谈一些对公民社会的看法。

演示三

在这里我回答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研究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公民社会和社会运动的?我不想从纯学术的角度来讨论这个问题,或者用定义和术语抛出几个要点,这是不合适的。

首先,最早对这一地区公民社会的研究是在1980年代,到1990年代初的时候,人们对1989年东欧变革的影响关注度还比较低,人们更关注世界其他地区的民主化进程。如果你对这个时期的文献资料进行研究,你会看到许多文章谈论阿拉伯世界是否会是下一批民主化的国家,谈论中东和北非的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研究者普遍将公民社会发展作为指标去思考阿拉伯世界是否有可能成为下一批民主化国家。所以第一个重点是研究公民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所以有学者开始研究这里的妇女组织、专业团体、工会等。有趣的是,在1990年代末期,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开始逐步减少,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当阿拉伯之春爆发的时候,基本上很少有人了解中东和北非的公民社会。在我们谈论这个地区的公民社会的时候,有一个关于公民社会的定义的问题。如果你用公民社会最狭义的定义去描述中东和北非的公民社会时,你会发现那里的公民社会和你的定义不太一致。对公民社会最狭义的定义是,公民社会是由促进宽容和文明的自由公民组成的。这一定义有很多的假设,其中一个假设是公民社会是作为社会宽容和文明的促进者存在的,公民社会是由自由公民组成的,公民社会在个人和政府之间会形成一个中间地带,公民社会与个人和政府的相互作用会强化包括民主在内的价值体系。但是这些国家没有民主,只有独裁统治,这是第一个不一致。当我们说到公民社会时,我们首先会想到这个词——公民。公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公民社会的主动行动者,是政治社区的成员。当公民走到一起时,就形成了一种集体的政治运动,因此就对当权者形成了制约。第一个问题是公民社会是国家的主人,这个概念不适用于这一地区,不适用于独裁国家。第二个问题是尽管在中东地区有很多种类的社会组织,但是这些社会组织与我们的定义不相符。从历史上看,这些组织不是政治性质的,而是慈善性质的、社区赋权性质的,它们有一定的政治功能,但和西方社会传统意义上的、标准的政治功能不完全一致。

最好的看待中东和北非地区的公民社会的方式是把它们作为政权以外的社会组织来看待。他们不服务于政权,而是服务于民众;这当然具有一定的政治功能,这一功能适用于这个地区。看看这些政权之外的社会组织,它们代表了不同群体的利益,它们不仅是家庭、部落或者其他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组织的延伸。因此,我们只要将标准的定义稍作修改就可以适用于这一地区了。

演示四

有一点很有意思:在1990年代中期,有一个对中东地区的非政府组织做的问卷调查,通过采访中东地区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了解他们对公民社会的定义。当有操作意义的定义不容易确定的时候,一种方式是把定义中东地区繁荣的公民社会的主要元素分解开,这些元素包括:可以独立、自由地行动,是活跃个体,有政策上的优惠;虽然必须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运行,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法律的认可。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公民社会的组成元素。

演示五

当你看到以上这份清单的时候,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考虑到中东地区公民社会发展各阶段存在的种种障碍,要想拥有一个繁荣的公民社会,想通过非营利组织的行动建立一个好的社会结构,以实现社会和大众的总体目标,就要拥有一个有效的制度保护个人自由,同时又独立于政府,这是一个很不容易实现的任务。其中一些障碍还很广泛,基本上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从经济到政治到政府的统治方式,从历史到文化……由于时间关系,我在这里无法展开论述。

在中东地区发展公民社会是非常困难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社会环境都很恶劣,国家对经济有很强的控制力,也像“老大哥式”的控制着几乎所有的社会空间,中产阶级非常弱小。许多公民社会的研究者指出:政府极端控制的经济,非常弱小的中产阶级,强大的军队,这些因素在政权周边维持着一堵由恐惧构筑的防护墙。从政治上看,这些国家政权是公民社会的反对者,警察镇压任何有组织的社会运动于萌芽状态。政治权力高度集中,没有平等的公民权利,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脆弱。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的法律障碍。在前面提到的1990年代中期通过问卷调查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法律,发现中东地区存在以下三种情况:1)有些国家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公民社会不允许独立存在;2)有些国家(比如埃及)有很严格的管理公民社会的法律,社会事务部门给公民社会组织颁发许可证,规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政府部门甚至会来检查你召开的会议,对非政府组织有很强的干扰,造成公众的恐惧;3)一些国家表面上有非政府组织,但这些组织不是独立的公民社会组织,他们必须和政府合作,这些组织的作用类似于政府的分支机构。

这一切告诉我们,公民社会的存在在这一地区有很大的障碍,但这并不是说公民社会不存在,公民社会的确是存在的。

演示六

在中东地区,公民社会大体不是政治组织,而是社会、文化、经济方面的组织。1990年代后这类组织很普遍,比如埃及的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在那10年几乎翻了一倍。除此之外还有各种专业组织,在历史上,专业组织其实是最早的公民社会组织,它们过去和现在都在这一地区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突尼斯的酒吧联合会、工会、伊斯兰宗教组织等,在组织战略性非暴力抗争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以伊斯兰宗教组织为例,他们加强了社会的稳定性,在提供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方面(比如慈善事业)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所以公民社会是一直存在的,它们在政府和个人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社会空间,它们不仅是一般的文化、经济、慈善组织,它们也强调社区建设。所以它们是把传统的社会组织和社区结合在了一起,因此他们的公民社会组织比一般西方国家的公民社会组织更复杂,而且也有更多层次。当然他们不存在于政治领域,政治领域的公民社会组织要么关闭了,要么被控制了。但公民社会在文化机构,在大学,在专业领域等方面得到了发展。尤其是1990年代,由于外国资本进入这一地区,也由于全球通讯技术发展,这一类组织也得到了快速增长。所有这一切都促进了公民社会替代组织的发展。因此,战略性非暴力抗争也在这一地区得到了发展。巴勒斯坦成为重要的战略性非暴力抵抗运动的典范。

演示七

1990年代公民社会在这一地区迅速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一时期经济的发展——西方投资者促成了一系列经济结构的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个有趣的动态因素,即国家开始接纳一定程度的经济自由,部分经济获得优先发展,政府机构人员精简,使得政权对公共空间的控制相对减少。在这一经济自由化进程中,经济垄断被削弱。但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平等,增加了失业率。基本上这种状况导致了以下结果:一是触发了人们对社会经济的不满,当这些不满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公民社会就有了成长的空间,特别是在中产阶级群体中公民社会得到了发展。因此,一个有趣的现象出现了:政府推崇的经济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对公民社会的控制,使得公民社会得以发展。就在1980年代到1990年代过渡的这个时期,这些公民社会组织也发起了一系列公开的抗议活动。一些大规模的反抗运动也在这一时期出现了。这些反抗运动主要诉求是经济方面的,比如穆斯林兄弟会的起义、1983年摩洛哥的大游行,1987年突尼斯和黎巴嫩的的抗议示威,1988尼日利亚和1989年约旦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约旦的情况比较特别,除了经济运动还有政治运动,然后是1991和1992年伊朗的反对运动。基本上可以看到,公民社会在这一地区绝对不是处于休眠状态。人们开始对现状不满,进而采取了行动,这些抗议行动大部分是自发的,没有很长远的计划,也没有广泛的改变社会的政治诉求。但最重要的是人们开始挑战政权的一些政策,在这里工会起到的作用尤其重要。虽然这些国家的工会是受政府控制的,所以它起到的作用主要是在经济方面,而不是在政治方面,但工会可以影响经济,也可以发起经济运动。这也促进了公民社会理念的形成。

我想谈谈另一种几乎被大家忽视的,不容易被看见的,但同样重要的非暴力运动的组织形式,我把它叫做社区建设,这些社区活动发生在1980年代后期至1990年代初期,它们的出现也是因为经济自由化导致的社会不平等,GDP增加了,但是不平等也在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基于社区的活动。这些基于社区的活动常常发生在最贫困的,最边缘的地区。一些小型的基础反抗团体自发地组织起来,向国家要求土地,要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一个替代性的、平行的公民社会组织,像是一种小型的政府,或者说是一种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经济服务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一种有争议的组织型式,因为它们不直接挑战政权,但是它们的确是一种参与政治的形式,因为它们在政治上形成了一种新的现实,目标是社区建议能力。它们以传统的社区、家庭、部落为基础,形成了一个公民关系网。它们看起来和我们以前传统的公民社会很不一样,但是它们非常重要,因为这是一种逐步渗透的方式,他们从向地方政府要求生存的权利,要求改善生存条件,最后把范围扩大到要求公民自由,要求公共财务的重新分配,形成一种替代性的治理方式和政府对话。

总之,我今天半个小时的演讲的要点,就是关于这种基于社区的战略性非暴力运动的形式,它是占主导地位的反抗运动的另一种形式,它形成了一种早期的公民之间的联系,增强了社会的团结,扩大了公民的自由度,创造了一种新的斗争模式。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它们是后来发生的直接对抗现政权的大规模社会运动的前兆。从社会经济要求到政治要求的转换,不是在阿拉伯之春发生时突然爆发的,而是潜伏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中的。但是这个过程比较漫长,需要几十年的时间。从自发的经济组织到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的出现,从传统的社会服务组织到伊斯兰宗教组织的出现,以及基于社区的静悄悄地渗透式的活动,从上到下慢慢地削弱了现有的专制主义政治体系,形成了一种不同的抗争形式。因此,当你把所有这一切放在一起进行研究时就会发现,阿拉伯之春的到来其实是顺理成章的,但如果你跟着主流媒体的报道去理解阿拉伯之春,就会认为它是没有计划的,没有任何前兆的一个事件。其实阿拉伯之春到来之前,已经有很多事件发生了,只是它们大都隐藏在冰山之下,如果我们不去仔细观察,我们是没法看到的,但是它们是确实存在的,它们是后来发生的大规模社会活动的基础,这一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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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环节:

我想更深入的了解战略性非暴力抗争在阿拉伯之春前是如何发展的。

所有我提到的这些社会运动基本上都是非暴力性质的。伊斯兰组织、慈善组织、社区服务,所有这些都是非暴力的。当我们谈到社区建议时,你会看到这是一种逐步渗透式的行动方式,人们通过这样的行动,重新收回原本属于他们的社会空间,面临倒闭的企业由社区接管,使其转型或者复活,这些都是非暴力性质的。即使穆斯林兄弟会的起义,大体上也是非暴力的。因为它不是城市游击战,不是武装暴动,虽然出现了一定的骚乱,也可能导致了一些财产损失,但是没有人员伤亡,这是非暴力抵抗和暴力抵抗的一个基本区别。这个地区还有一个大型的运动是巴勒斯坦运动,它们一开始是自发的,然后是有组织的群体性的不合作、罢工等非暴力形式,当然后来发生了一些暴力因素,但是它总体上是非暴力的。

想请您多谈一谈新的社交媒体,比如脸书等在社会运动中起到的作用。

社交媒体和互联网确实起到了很重要的组织作用。比如突尼斯和埃及都有很多运动组织使用推特和脸书。它们用脸书协调会议时间,传播信息,发表观点,所有这一切对于建设运动团结是很重要的。社交媒体对更早在伊朗发生的“绿色革命”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是一个新的议题,我们没有很多数据来支持社交媒体是社会运动诱因的观点,我更多的认为它们是促进因素而不是诱发因素。另外社交媒体也有弱点,因为政府可以控制它们,可以通过控制它们来镇压公民社会组织,所以它的作用是双刃剑。我们看到在伊朗和埃及,当政府控制社交媒体、控制互联网的时候,人们反而走上了街头。因此,我不否认社交媒体发挥的作用,因为他们在发起行动,建立联系方面都起到了作用。在阿拉伯之春发生时,这些社交媒体也在不同的阿拉伯国家之间建立沟通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我一直把它们看成对运动有促进作用而并非引发了运动。

可否谈谈穆斯利兄弟会在发展公民社会和阿拉伯之春中起到的作用?

我在前面谈及伊斯兰宗教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时,很简略的地涉及到了这个问题。我要强调的第一点是,这些组织采取的是从下至上的社区发展模式。这些组织的发展思路是混合式的,一方面是它的扩展性,它很活跃,另一方面它促进社会团结,为社区赋权,也为社区提供服务,通过这些方法把人们聚集到一起,这非常重要。它们最主要的活动是提供服务,提供社会福利,不一定发展活跃的公民社会所需要的社会结构。总的说来,伊斯兰组织的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如果更进一步研究它们,我认为穆斯利兄弟会的作用也取决于我们所讨论的国家,比如在突尼斯他们的作用就很有限,因为它们受到专制政权的严格控制,他们的领袖不是在监狱就是流亡海外。因此在2010年的阿拉伯之春中它在突尼斯起到的作用很有限,而另外一些专业组织,比如酒吧协会、工会等则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但是在埃及,穆斯利兄弟会的参与的确起到了重要作用。至于它们在巴勒斯坦加沙地区起到的作用,我们今天没有时间更多地讨论,如果你感兴趣,去年萨拉·罗伊博士出版了一本专著,是专门研究伊斯兰宗教组织1990年代在加沙促进公民社会建设的,书中提到这些组织不仅提供社会政治服务而且促进公民自治等。

你怎么区分这一反抗专制的政治运动与之前发生的其他运动?

我认为阿拉伯之春的发展是很快的。运动的的开始阶段,比如在突尼斯的大多数地区,运动是从反对腐败,反对警察的暴力执法开始的,更深入的阶段是激发民众对社会经济的不满,呼吁社会正义。运动从国家的中心开始,然后发展到周边地区。可以说它们的运动是建立在民众对经济不满的基础上的,但阿拉伯之春和2008年到2010年发生的其它社会经济议题的运动不同,它很快升级到了政治反对。还有一个不同是工会的直接参与,有50多万人走上街头要求社会变革,工会从中立者到呼吁政治变更,是一个很大的抗争性质的改变。但是我认为阿拉伯之春首先建立在很真实的,已经存在的,对社会经济不满的基础上。和前面我谈到的运动是一致的。

阿拉伯之春之后是阿拉伯之冬,您认为什么是对过去两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的最好的描述方式?1980年代到1990年代公民社会的活动在最近两年的“阿拉伯之冬”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我的观点是没有1980年代到1990年代的社会就不可能有公民社会,就不可能让人们走到一起,就不可能有阿拉伯之春这个发展迅速的反抗运动。1980年代到1990年代的是一种逐渐渗透式的对专制政权的解构。关于如何定位阿拉伯之春,我个人认为称它为“阿拉伯觉醒”更准确,因为阿拉伯之春预示运动的结果是正面的,而“阿拉伯觉醒”则只说明这是一场大规模的群体性运动,是人们战胜恐惧,走上街头,要求公正和自由的运动。阿拉伯之春这个名称暗示结果是美好的,但现在这个结果还很难说的,因为目前这个运动还是进行时。同样的原因我也认为“阿拉伯之冬”这个概念并不准确,因为现在还是进行时,我认为期待一系列正在经历如此巨大变革的国家在一夜之间把一切都变得有序,在一夜之间变成一个民主国家是不切实际的,也是不公平的。我认为冲突后、革命后的过渡阶段是非常有挑战性的,是最动荡、最艰难、最敏感的。而且我不认为这个过渡时期会很短,所以我很谨慎的使用任何预示结果的描述。我认为现在下结论还太早了。我们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我们不应过早乐观也不应过早放弃希望。

中东地区的运动也许和社会、经济、技术发展,和全球化有联系,或者和世界上其它地区的类似运动有联系,比如拉丁美洲地区,尤其是后冷战时期的运动,您认为中东地区的运动和其他这些地区的社会运动有相似性吗?

从社会基础的角度看没有相似性,但是从背景来看具有相似性。社会经济运动伴随着经济管理不善,外部强加的自由化和私有化进程,这是结构性调整。拉丁美洲和其它地区的运动和中东地区的运动有类似的背景,比如社会发生了广泛而迅速的经济变化,但由于缺乏社会保障,经济发展也导致了社会不平等,导致了高失业率, 形成更严重的贫富分化,这个背景是相似的。但是反抗者采用的理念和其社会基础是不同的。

从参与阿拉伯之春的男性和女性的比例来看,你认为这个运动和传统的、主要以穆斯林男性为主的其他运动有不同之处吗?

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不同的。研究1990年代世界各地的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你会发现有许多女性的参与而且受到了社会的认可。这些参与运动的女性大部分生活在城市,是中产阶级,是世俗化的群体。所以她们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女性的全貌。但是也不能把1990年代中东地区的公民社会说成是只有男性参与,有很多组织实际上是女性组织,她们一直在倡导男女平等观念。这样的女性组织大概有以下七种:1)为女性提供服务的福利组织; 2)女性职业组织; 3)由女性领导的研究机构;4)由女性领导的人权机构;5)专注于女性发展的组织;6)关注女性参与政党的组织;7)小型的女性草根组织。当然男性的参与是更容易被人们看到的,但是女性的参与是确实存在的,也是非常重要的。遗憾的是,阿拉伯之春以后女性的参与减少了,女性的权利也没有更加被重视。

您是否还研究了其他不同地区公民社会的不同形式,比如伊拉克的什叶派, 埃及的基督教等。

我的研究大部分在黎巴嫩,所以我可以谈很多黎巴嫩的案例,但我没有研究太多埃及的基督教运动,所以我没法谈论它们。我还研究叙利亚,在2011的阿拉伯之春期间,我们看到了那里发生的很多社会运动,呼吁政治改革,呼吁消除社会不平等的运动等,那里的运动形式是多种多样。

总之,我最主要和最简单的观点是:在阿拉伯之春发生之前,尽管中东没有西方社会所定义的那种公民社会,但是公民社会是存在的,是活跃的,而且它们在阿拉伯之春到来的很久以前就已经开始挑战现实了,它们是阿拉伯之春的先兆。

(本演讲发表于2013年1月17日)

罗胜春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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