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因素与非暴力行为

非暴力行为是一种普通人争取权利、自由和正义的方式,它时常与非暴力中包含的道德伦理联系在一起。但笔者在此撇开其道德伦理的含义,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现象,开拓视角探讨其作为一种实用方法,如何在解决冲突中起到的杠杆作用。

非暴力行为的出发点是基于人们对权力持有这样的认识,即一个社会的权力最终取决于这个社会中人民的同和服从。与此相反的流行看法是:权力的本质是源于其敛财和施暴的能力。然而,正如经济是一个受到生物圈法则支配的生物圈中的子系统, 同样,看上去基于暴力和金钱的权力实际上属于千百万芸芸众生的行为和服从模式的亚系统。如果人们改变其效忠对象、行为方式和服从目标,那么一个社会、乃至全世界范围都将会失去权力平衡。简而言之,如果人们拒不服从,那么统治阶级或企业集团便无法实施统治。

因此,非暴力行为产生的力量依赖于民众集体改变其效忠对象、行为和服从的方式。这种改变可以是巨大的,它们体现在许许多多的事件之中。例如印度争取独立运动、美国民权运动和其他各种劳工运动(包括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美国农业工人运动)、1986年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垮台、1988年智利军事独裁者皮诺切特被推翻、1980-90年代南非反种族隔离制度、2000年米罗塞维奇倒台、2004年乌克兰威权制度瓦解等等。而民众采取的改变有时可以更微妙,例如人们只选择去本地人开设的店铺购物,抵制某种产品,或开发展其它替代性机制和经济系统。尽管表现方式多种多样,但非暴力行为大致可归纳为三种: “执意作为”:即人们执意去做那些料想不到、不为人认可或不被允许的事情;“不作为” :即人们对那些料想之中、期待之中或被要求做的事情置之不理;合二为一: 即上述两种皆有的行为。

为了促进人们改变服从和行为模式,首先必须了解人们原有的服从和行为模式的原因。原因随社会不同而各异,但基于我与世界范围内基层活动人士和组织者的工作经历,可以归纳为两种最常见的原因:一,人们感觉无从选择; 二,人们对行动带来变化缺乏自信。人们不知道一个社会中真正握有实权的其实正是他们自己。毫无疑问,正统教育、企业集团、各级政府和媒体反复灌输这样一种观点,即权力掌握在少数占据政府要职和企业集团高管的人手里,而财富和武器(被他们垄断占有)才是权力的源泉。这种说教正好服务于这些人的目的。但是,历史上成功的非暴力运动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事实,即基于一个共同的目标和行动战略组织起来的集体行动远比军队和金钱更有力量。任何当代的公民运动要获得成功都必须牢记这一基本要点,并明确地提醒人民,他们才是力量的源泉。

更进一步说,成功的运动不只让人们相信自己的力量,同时透过确定明确而切实可行的目标,记录并宣传已取得的胜利,彰显人民的力量。运动具体取得的胜利可能是有限的,但其动员人民的影响力却是巨大的。举例来说,美国民权运动在1955-1956年集中力量对付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县的公共汽车种族隔离,1960年主攻纳什维尔实施的餐厅种族隔离。1930-1931年印度争取独立运动主要针对食盐专营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迫使英国人作出让步。这些具体目标的完成,相对于消除美国南部的种族隔离或是实现印度独立等宏大目标来说看似微不足道,但其真正的影响力是对运动本身起到的推动作用。这些成就的取得向人们表明,他们的行动不容忽视,他们有能力改变时局,从而使运动的支持和动员力量剧增,促使运动获得全国性乃至世界性影响。

这些目标的取得并非仅仅因为美国民权运动或印度独立运动占据道德优势,还得力于运动参与者的创造力、政治形式分析能力和艰苦踏实的努力。所有非暴力运动的成功都是这样取得的。然而,许多人忽略了这一事实,想当然地认为非暴力主要是借助于公开抗议、利用民愤和道德原则,甚至认为运动的成功取决于领导人的个人魅力,或某种神秘力量的支持。事实并非如此,非暴力运动甚至并不要求人们必须秉持和平主义和非暴力道义的理念。但必须指出的是,运动要在取得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制定一套完善的战略,并进行有效的宣传,对具体形势进行具体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开展非暴力运动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能方法,而是要因地制宜。虽然各种斗争都有共同原则,例如权力来自认同和服从,但具体实施则在各个不同社会要有针对性的灵活处理。无论是公开抵抗,或是静悄悄地改变消费行为,或兼而有之(绝大多数运动都制订有各种策略,以适合人们各种不同程度的参与),所有这些都是朝着一个目标,那就是迫使顽固的对手做出让步。

幸运的是,关于人们可以如何使用,以及历来使用过哪些形式的非暴力行动以取得伟大成就方面,很多学术书籍以及研究、交流的成果都提供了信息。了解非暴力行动具有的力量和潜力的人们对这方面知识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绝大多数新闻报纸不刊登这些信息,政客们也不会讲这些。只有世界范围内的基层组织者和民间团体成员才真正了解这些道理。正是基层活动人士认识到只有人民才是权力的源泉,才是社会变革的因素,而且结构性变革必然来自民间,而非来自上层。他们不会等待某人来领导他们,因为他们深知,大多数政府官员和企业集团不可有咎由自取,主动带领那些即不知情又无手段的群众来追究他们自己的责任。所以,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在探索非暴力行动(并结合其他包括投票、法律等传统的变革方法)作为一种实际可行的方法,来实现当地社区的人权、自由、正义、透明,妇女权利、土著民和少数民族权利,以及环境保护等。尽管非暴力行动具体目标不同,其前提条件却相同,即让人民大众真正认识到力量的含义。广泛宣传这个道理,唤醒人民尽早认识到自己的力量是改变人类进程的一个至关重要的任务。

                                       

                                                                                                              哈迪•梅里曼

         (本文稍作修改的版本刊载在:《自然保护生物学》第22卷第2册241-2页,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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